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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患者能否结婚、生育?
作者: 中国心理网  来源: www.xl5.com.cn  时间: 2007-1-1 17:49:40  浏览:   收藏本文  手机彩信铃声下载


精神分裂症患者能否结婚、生育?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病情缓解后已巩固治疗2年以上,病情稳定未有复发者享有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即具有恋爱、婚姻的自由”。如果病人痊愈后能自由恋爱,在未隐瞒病史的前提下,男女双方自愿结合处于一个较美好的环境中对病人的病情好转及预防复发都会有益处
对病人的病情好转及预防复发都会有益处。但另一方面,对精神分裂症家族的调查发现他们在维持人际间的关系上往往是失败的。未婚的男女双方常不能达到结合的目的,已婚的男女双方则常导致离婚,故重病者尚未治愈期间应当特别慎重考虑结婚问题,民间流行的“冲喜”方法治疗这种疾病更不可取,这是没有科学根据的愚昧落后的表现。
   从提高全民素质的观点出发,精神分裂症患者应严格控制生育。据有关调查报道,精神分裂症在一般人群中患病率1%以下,而父母一方患此病,子女患病率可达15%,父母双方均患此病,子女患此病的风险可达50%。后一种情况必须绝育,前一种情况从优生优育的角度考虑也以不生育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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