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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行为疗法 历史渊源
绪 论
安可夫与格拉赛(Arnkoff & Glass,1992)曾简略介绍过认知治疗法的历史。这些治疗取向都是在行为疗法当红时兴起的。五O年代,艾里斯发展出著名的理性疗法,该法旋即改名为「理性情绪疗法」(Rational-Emotive Therapy,RET)。到了一九九三年,他又宣称改名为「认知行为疗法」(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REBT),理由是本疗法强调认知、情绪、与行为之间 的相互作用。跟拉扎击斯的多重模式治疗法一样,认知行为疗法开创了许多思考、感受与行动导向的方法。跟行为疗法一样,认知行为疗法之间也有许多分歧,并且尽管它们之间有其共通处,但是却很难准确地整合为统一的理论。
认知行为疗法与另外几个学派不相同--即精神分析疗法、个人中心疗法、和完形疗法。艾里斯的认知行为疗法能挑战我们去思考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一些基本课题。认知行为疗法与认知疗法、行为疗法有许多相似之处,强调思考、判断、决定、分析、行动。认知行为疗法具有高度的教诲性及指导性,对想法与感受都很重视,其假设是:认知、情绪、和行为有明显的交互作用,而且有可逆的因果关系。由于认知
行为疗法在发展上不断强调这三者的重要性和它们的因关系,因此可视为多模式和折衷取向的学派(Ellis,1979a,1979c,1979e,1987a,1994,1995)。
行为疗法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视认知是行为的一部分,也是可以学习和矫治的。玛赫尼(Mahoney,1977)更以「认知革命」一词来形容这个新观点,也即开始认清个人事件与人际互动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的重要性。这次革命中,许多治疗方法与技术开始将认知的观念融进行为的临床实践中。虽然这次革命曾经受到行为疗法一些从业人员的抗拒,但它还是业内生存下来了(Dobson,1988b)。
当REBT变得更广为人接受时,行为疗法也开始发展认知方面的观点,并设计出矫治认知的技术。其观点的基本假设是:人们对于生活中事件与情况的理解,是造成心理问题的原因之一。认知行为疗法对认知的观点则是:重整一个人的自我陈述语句将会导致行为的重整。麦新懋(Meichenbaum,1977)提到,在学习理论的构架下,当事人的认知就像可观察到的外显行为一样可以加以矫正。因此,行为技术除了可用来矫正外显行为,如操作制约、示范、和行为练习(在治疗中练习某一技能,为预期的情境做准备)外,也可用来矫正潜伏和更主观的思考历程与内心对话。所有认知行为治疗都会有各种行为技术,作为为整合其疗法的一部分。
虽然名称为认知行为疗法,但是大部分以理性行为疗法为主,原因是本法被视为认知行为取向的典范(Dobson & Block,1988)。同时我会再介绍两种认知行为治疗法,即贝克的「认知治疗法」与麦新懋的「认知行为矫正法」。
虽然上述三种疗法有方法和理论上的差异,但它们的共通之处包括:其一,咨询员与当事人须有协同合作的关系;其二,该疗法认为心理困扰大部分是认知历程受到干扰造成的;其三,为了改善情绪状态与行为,必须改变认知;其四,该疗法一般都是一个有限时间内带有教育色彩的治疗法,它针对的是特定明确的问题(Arnkoff & Glass, 1992;Dobson & Block,1988;Weishaar,1993)。所有认知行为治疗法所根据的都是有结构的心理教育模式,都强调家庭作业,当事人在治疗中与治疗外须进行积极的行动,以及使用各种认知技术与行为技术来导致改变。 理性行为疗法的发展
当艾里斯发现精神分析学派的椒ǘ缘笔氯瞬⒉皇室酥螅粗铝Ψ⒄估硇郧樾髁品ā0锼梗?/SPAN>1988)认为,精神分析不只没有效果,人们治疗后有时甚至会变得更糟。基于这种信念,他开始说服并强迫他的当事人去做他们最不敢做的事,例如,冒着被人拒绝的危险去与人接触。逐渐地,他变成更折衷、更主动和更富指导色彩的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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